宠物店消费能报税吗?
宠物店消费是不能够抵扣增值税的。
1、购买宠物店商品不能抵扣进项税
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,对种植、养殖生产的花木(蛋)、水产品、牲畜(禽)和种植生产的蔬菜,既可以扣除实际的种植、养殖成本,又可以扣除一定的种植、养殖收入。
而销售免税产品的企业,其销售的“自产产品”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,应纳增值税。纳税人销售花卉苗木、蔬菜产品的,应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》及有关规定缴纳增值税,禁止增值税视同销售政策的享受。
2、宠物店纳税
个人从事宠物交易,应视为从事经营行为,并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。
宠物交易应缴纳营业税并开具发票,纳税人从事宠物交易,包括自然人和其他单位从事犬、猫等宠物的销售和购买的经营活动。
自2016年5月1日起,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,宠物店增值税纳税人为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上的,增值税征收率为6%。
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500万元以下的,免征增值税。宠物店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标准为5000人民币。
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,包括从事宠物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,销售额在10万以下的,免征增值税,免税代码为67030301000001。
对小微企业年产值不超过60万的企业或年纳税不超过3万的个体工商户,免征所得税。